潘小松律师亲办案例
一审判实刑,二审改判缓刑的成功案例
来源:潘小松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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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李某(化名)租用村民的土地办砖厂时,由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被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实刑),本律师替其上诉,二审改判为缓刑。

律师分析:李某建造砖厂的用地是经当地村委会同意并签订了用地合同的,换言之,该土地是当地农民不打算用作耕地的荒地,而且砖厂不会造成土地严重污染,要复耕是很容易的。李某错在于未能及时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因此,应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李某适用缓刑,使其能够早日出来,完善砖厂的用地手续,为当地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此,本律师从李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其犯罪情有可原、砖厂急需其回去处理事务等三个主要方面进行辩护。最后,二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对李某改判为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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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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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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